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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姆丹克太阳能(00712.HK):陆克娅拟将科信27%股权转让予町一 不行使优先购买权

2019年04月15日 21时32分

格隆汇4月15日丨卡姆丹克太阳能(00712.HK)宣布,于公布日期,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科信乃由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卡姆丹克清洁能源及陆克娅(代表余下原有股东)分别持有63%及27%。于2019年4月,陆克娅建议无偿将其于科信的27%股权转让予町一。根据中国公司法第71条,卡姆丹克清洁能源(作为持有科信过半数股权的大股东)有权就其他股东(包括陆克娅)向任何其他人士转让科信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根据优先购买权,公司有权但无责任优先收购陆克娅所持科信27%股权。

于2019年4月15日,董事会批准卡姆丹克清洁能源不会行使优先购买权,以优先收购陆女士所持科信27%股权。陆克娅完成建议向町一转让股权后,科信将继续为公司的附属公司。

建议将陆克娅的相关权益转让予町一,以配合余下原有股东(即科信的主要管理人员)就彼等于科信股权提出的要求。彼等于科信的股权乃彼等持续对科信及集团整体作出积极贡献的重要因素;及不行使优先购买权后,科信仍将继续为公司的受控制附属公司,而不行使优先购买权将不会对公司日常业务过程及财务状况构成任何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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