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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风股份(300004.SZ)全资子公司收到核安全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9年03月13日 19时08分

格隆汇3月13日丨南风股份(300004.SZ)公布,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兴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装备”)于近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核安全行政处罚决定书》(环法[2019]20号,以下简称“处罚决定”)。具体情况如下:

2018年9月,国家核安全局在对石岛湾高温气冷堆示范工程设备安装情况进行综合检查时,发现中兴装备在核级管道制造过程中存在未按标准和程序进行尺寸检查、编造尺寸检查记录和报告等问题,即未按标准进行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活动。国家核安全局于2019年2月18日告知中兴装备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明确告知中兴装备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中兴装备于2019年2月18日明确表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要求,接受行政处罚。

今日,中兴装备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发的《核安全行政处罚决定书》(环法[2019]20号):国家核安全局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责令中兴装备停止违法行为,限于2019年3月31日前改正,并处二十万元罚款;同时,要求中兴装备于限期改正期满后10日内将改正情况书面报告国家核安全局。

上述行政处罚是针对中兴装备未按标准进行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活动而作出的,处罚所涉及的相关产品经试验合格,满足系统要求。中兴装备接受上述行政处罚,并将按照处罚决定要求积极切实地进行整改。目前中兴装备生产经营正常。此次行政处罚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