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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臣集团(00258.HK)将于4月1日没收未领取的2012年度中期股息

2019年02月11日 17时07分

格隆汇2月11日丨汤臣集团(00258.HK)公布,根据公司规定,凡在宣派股息日期后六年仍未领取的股息,公司董事可予以没收及须复归公司。公司于2013年3月28日宣派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中期股息每股0.065港元(2012年度中期股息)。公司董事局谨此通知公司股东,于2019年4月1日(星期一)仍未领取的2012年度中期股息将于当天予以没收及复归公司。

凡有权收取但仍未收到2012年度中期股息或仍未兑现有关股息单的股东,请尽快惟不迟于2019年3月29日(星期五)下午四时三十分联络公司于香港的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秘书商务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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