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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州煤业(01171.HK)董事会审议通过五项议案

2018年12月05日 16时43分

格隆汇12月5日丨兖州煤业(01171.HK)宣布,于2018年12月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批准《关于受托管理兖矿集团部分权属公司的议案》。批准兖州煤业与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兖矿集团”)签订《委托管理专项协议》及其约定的关联交易事项在2019-2020年度的每年上限交易金额为人民币730万元。

批准《关于讨论审议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及企业办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分离移交的议案》。(一)批准公司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及企业办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涉及的资产2124项,资产原值约为2.20亿元,截至10月31日资产帐面净值约为8402.79万元;(二)批准公司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山东兖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65%股权转让给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管理委员会;(三)批准公司承担此次分离移交除中央财政补助50%以外的维修改造费用,实际支出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四)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办理此次分离移交涉及的相关事宜。

批准《关于向兖煤菏泽能化有限公司提供内部借款的议案》。批准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兖煤菏泽能化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9.5亿元内部借款及相关安排。

批准《关于调整公司机构设置的议案》。(一)批准公司原“机电环保部”更名为“机电管理部”,原“安全监察部”更名为“安全监察部(环保部)”,并将原环保监察职能和人员划入该部门。(二)批准公司原“会计服务中心”更名为“共享中心”。

此外,批准《关于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批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最新修改情况,结合公司实际,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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