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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P2P业务营运公司不合作 中国幸福投资(08116.HK)未能获得其财务等全面完整文件

2018年11月16日 19时20分

格隆汇11月16日丨中国幸福投资(08116.HK)宣布,就收购集团于中国的P2P网上平台营运及贷款中介服务事宜,公司一直对公司中国P2P业务的营运附属公司的事务进行调查。公司已委聘公司核数师协助审阅营运公司直至2018年9月30日的账簿及记录、财务资料、资产及负债。然而,尽管公司及核数师不断提出要求,但营运公司管理层未有提供有关营运公司财务及营运事务的全面完整记录及文件。

直至最近,公司方得悉以下事宜:

1. 根据营运公司与费宪平订立日期为2018年5月4日的借款协议,营运公司结欠费宪平本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另加其利息。营运公司的物业已抵押予费宪平以取得费宪平债项。根据成都人民法院发出的民事调解书,营运公司同意于民事调解书日期起计3日内偿还费宪平债项及利息。由于营运公司管理层的不合作态度,于公布日,公司未能确定费宪平债项的详细背景及实际未偿还金额。费宪平债项或营运公司物业抵押均并无于营运公司管理层向公司提供的营运公司会计记录内入账。因此,公司载有营运公司业绩的已刊发综合财务报表可能受有关事宜影响。

2. 根据营运公司与卫蓉蓉订立日期为2018年5月30日的借款协议,直至2018年5月30日,营运公司合共结欠卫蓉蓉本金额人民币6230万元及利息约人民币5000万元,为卫蓉蓉自2015年12月7日起不时向营运公司垫付的贷款。根据卫蓉蓉与四川利巨人订立的债权转让协议,卫蓉蓉将卫蓉蓉债项最多为本金额人民币2100万元连同其利息转让予利巨人。于2018年8月28日,利巨人取得冻结营运公司财产及银行存款的法院命令;该法院命令已于2018年9月26日获解除。根据四川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书,营运公司结欠利巨人本金额人民币2100万元及利息约人民币760万元。营运公司其后向利巨人偿还约人民币1050万元。由于营运公司管理层的不合作态度,于公布日,公司未能确定卫蓉蓉债项及利巨人债项的详细背景及实际未偿还金额。卫蓉蓉债项或利巨人债项均并无于营运公司管理层向公司提供的营运公司会计记录内入账。因此,公司载有营运公司业绩的已刊发综合财务报表可能受有关事宜影响。

3. 根据营运公司与林再曙订立日期为2018年10月9日的买卖协议,营运公司据称按代价人民币750万元向买方出售位于深圳的两个办公室单位。由于营运公司管理层的不合作态度,公司未能确定该交易的状况。尽管如此,公司已确保妥善保管该等物业的所有不动产权证书,并正就指称出售的效力及将予采取以保障营运公司权益的行动寻求法律意见。

4. 营运公司的大量记录及文件已遭成都市公安局查封作调查之用。

董事会已成立调查委员会,由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全体成员组成,以调查营运公司的财务、营运及其他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上文披露的事宜。

此外,公司股份将继续暂停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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