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机电股份公告,2021年5月19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2021年第10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核。
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未获得审核通过,审核意见为:申请人未充分披露标的资产的持续盈利能力及业绩预测的合理性,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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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机电股份公告,2021年5月19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2021年第10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核。
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未获得审核通过,审核意见为:申请人未充分披露标的资产的持续盈利能力及业绩预测的合理性,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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