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 4 月 30日丨朗科科技(300042.SZ)公布,公司于2011年6月15日,与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腾讯计算机”)签署了《房地产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将朗科大厦2-15层出租给腾讯计算机,合同周期为2011年5月15日至2016年5月14日;公司于2013年4月15日与腾讯计算机、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腾讯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将朗科大厦的承租方由腾讯计算机变更为腾讯公司。
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与腾讯公司签订了《朗科大厦房屋租赁合同》,将朗科大厦第2-15层续租给腾讯公司,租赁期限自2016年5月15日起至2021年5月14日止。公司于2018年12月与腾讯公司签署《朗科大厦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一),将朗科大厦第17层部分场地650平方米租给腾讯公司,租赁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5月14日止。公司与腾讯公司所签署的上述相关租赁合同一直在正常履行,上述租赁合同的到期日均为2021年5月14日。
现租赁期限即将到期,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与腾讯公司签订了《朗科大厦房屋租赁合同》,将朗科大厦第2-15层、第17层部分场地续租给腾讯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