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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龙动力(00378.HK):法院驳回吴飞上诉请求

2021年04月21日 19时15分

格隆汇 4 月 21日丨五龙动力(00378.HK)公告,应五龙动力重庆申请,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9日作出有效判决,确认苗振国(公司前董事)不再为五龙动力重庆法定代表人,并要求五龙动力重庆前总经理吴飞于判决后三天内向五龙动力重庆交回若干企业文件及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五龙动力重庆公司公章。吴飞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其上诉请求其后获聆讯并于2021年3月3日遭驳回。

被任命为托管企业文件的托管人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于2021年三月十三日通知公司,其被吴飞强行抢夺(其中包括)公章。五龙动力重庆的律师已向当地警方报案,并通知了法院法官。当地警方报告显示吴飞依苗振国指示下作出行动。

自此,吴飞一直在回避法院及当地警方多次试图执行相关命令以寻求归还被抢夺物品。

根据苗振国向法院陈述及其向五龙动力重庆员工发出公开信函,其声称按五龙电动车(集团)有限公司(已委任临时清盘人)(公司控股股东)联合临时清盘人("联合临时清盘人"),即安迈顾问有限公司黄咏诗及杨美莉以及KRyS& Associates(Bermuda)Ltd Mathew Connor Clingerman要求,企业文件包括公章应由彼等保管,及其正就把该等物件移交至联合临时清盘人作出商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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