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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置地(01109.HK)就拟进行的转让事项及后续合营公司管理订立补充协议

2021年04月21日 17时21分

格隆汇4月8日丨华润置地(01109.HK)发布公告,于2021年4月21日,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华润置地控股与华润信托、深圳云祥、深圳圣基、合营公司深圳市湖贝顺润投资有限公司及项目公司华润置地(深圳)开发有限公司就拟进行的转让事项及后续合营公司的管理订立补充协议。于本公告日期,合营公司为公司的附属公司,分别由华润置地控股、深圳云祥及深圳圣基拥有60%、20%及20%股权。紧随拟进行的转让事项后,合营公司将为由华润置地控股、深圳云祥及华润信托成立的合营公司(华润置地控股、深圳云祥及华润信托分别拥有60%、20%及20%股权),并将继续为公司的附属公司。

合营公司为于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其于2020年1月根据合作协议注册成立以收购该项目,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亿元。该项目为深圳市罗湖区湖贝物业发展项目。

由于深圳圣基拟转让其于合营公司的权益予华润信托,董事会认为,公司有必要与华润信托、深圳云祥、深圳圣基、合营公司及项目公司订立补充协议,以就拟进行的转让事项阐明合营公司未来营运及管治的架构。董事会认为,订立补充协议可提高华润置地控股及补充协议其他订约方的权利及责任以及合营公司的营运及管治基于拟进行的转让事项的确定性,但不会规定集团须作出任何重大的额外承诺或导致集团于合营公司持有的控制权或权益减少。再者,董事会亦相信,与华润信托成立合营公司可扩阔合营公司的股东基础,因而提升其多样性及可能提升其融资能力,这有利于合营公司的未来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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