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事件详情

新华联资本(00758.HK)拟1.86亿港元收购新华联发展投资全部股权

2021年03月07日 19时02分

格隆汇 3 月 7日丨新华联资本(00758.HK)发布公告,2021年3月5日,公司(作为买方)与新华联亚洲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新华联集团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订立买卖协议,据此,卖方同意出售新华联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目标公司,不附带任何产权负担),总代价为1.86亿港元。

目标公司主要从事物业租赁以及物业管理运营,并拥有位于北京通州区及朝阳区的目标物业组合。目标公司拥有拥有权权益的目标物业组合主要包括位于北京通州区及朝阳区的商业物业及幼儿园。

于本公告日期,目标公司已向新华联矿业有限公司及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预计该等财务资助将于完成后继续存在。2019年3月8日,目标公司(作为抵押提供人)与贷款人1(作为承按人)订立物业按揭协议1,据此,目标公司同意提供按揭物业作为抵押,以担保新华联矿业有限公司根据贷款协议1应付贷款人1的债项(包括本金人民币6亿元、任何应计利息、罚息、损害赔偿以及强制执行物业按揭协议1项下的权利及押记时的任何成本及开支)而最高担保额为人民币6亿元。2019年12月24日,目标公司(作为抵押提供人)与贷款人2(作为承按人)订立物业按揭协议2,据此,目标公司同意提供按揭物业作为抵押,以担保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根据贷款协议2应付贷款人2的债项(包括本金人民币9600万元、任何应计利息、罚息、损害赔偿以及强制执行物业按揭协议2项下的权利及押记时的任何成本及开支)而最高担保额为人民币9600万元。

2021年3月5日,目标公司与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订立物业按揭协助协议,据此,目标公司同意提供物业按揭,而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同意为其本身及新华联矿业有限公司就物业按揭向目标公司支付物业按揭协助费。同日,目标公司已与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订立物业管理协议,据此,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已授权目标公司对受托管理物业进行租赁及物业管理。

相关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