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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利汽车(00175.HK)拟与沃尔沃汽车合并 将共同开发高度自动驾驶及纯电动车技术

2021年02月24日 21时09分

格隆汇2月24日丨吉利汽车(00175.HK)宣布,于2020年2月10日,公司宣布与沃尔沃汽车AB公司的管理层正探讨双方的业务合并进行重组的可能性。在对各种合并方案进行了详细的研究之后,公司欣然宣布双方目前已找到了最佳合并方案,即双方在保持各自现有独立公司结构的基础上,将进行以下一系列的业务合并及合作。

动力总成:以股权合并形式进行动力总成业务合并,以向双方提供动力总成产品,并为双方开发动力总成产品和下一代双电机混合动力系统(应用于混合动力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合并后的动力总成公司计划在今年投入运营,还将为其他汽车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

电气化:在目前共享两款纯电动车模块化架构,即浩瀚智能进化体验架构(SEA)和下一代可扩展模块架构(SPA2)的基础上,共同开发下一代纯电动车模块化架构,该架构将由双方、领克品牌(由双方及彼等的主要股东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合营公司运营的汽车品牌)和极星品牌(由沃尔沃汽车和吉利控股的合营公司运营的汽车品牌)共享。亦会共享电气化(包括电池包和电驱系统)和智能网联的技术,并通过联合采购降低成本。

自动驾驶:共同开发高度自动驾驶解决方案,并将由沃尔沃汽车旗下自动驾驶软件开发的全资子公司Zenseact AB公司牵头。

运营协作:领克品牌于去年底正式进入欧洲,并将利用沃尔沃汽车的海外销售渠道和售后网络,逐步服务全球用户。

为推进合并方案,双方还将建立新的治理模式,确保各项目的高效顺利开展。

双方共同认为,上述业务合并及合作是基于双方十年的紧密合作和良好的协同效应,并为面对全球汽车行业巨大变革而在原有基础上所制订。此最佳合并方案持续深入挖掘双方具协同效应的业务领域,双方在享受业务合并带来长处的同时,能继续保持双方原有的高效决策特点,尽享熟悉的细分市场和地域优势,并保障双方股东的利益。同时,上述合并方案还能消除因双方公司股权合并对各自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带来的不明朗因素。此外,上述合并方案将令双方在各自的业务领域得到更良好的可持续发展,促使双方真正实现合并协同的最大价值,并为双方各自的股东寻求最大回报。

公司董事会(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通过上述业务合并及合作,双方之间的主要潜在竞争已获得缓解。吉利控股于2010年3月27日向公司作出有关吉利控股收购事项的不可撤销承诺现在已获得充分体现及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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