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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港(600317.SH):控股股东拟转让7.2%的股份予攀钢集团 后者以攀钢钒钛6%的股份作为支付对价

2020年12月25日 17时05分

格隆汇 12 月 25日丨营口港(600317.SH)公布,公司于20201225日接到控股股东营口港务集团通知,营口港务集团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公司465,828,544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20%),受让方攀钢集团有限公司(“攀钢集团”)以持有的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攀钢钒钛”)515,384,772无限售流通股股份(攀钢钒钛总股本的6%)协议转让给营口港务集团的方式支付对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