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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华集团(00275.HK)所持大湾区聚变力量(01189.HK)1.48亿股被强制出售

2020年12月04日 16时41分

格隆汇12月4日丨凯华集团(00275.HK)公告,于2020年6月1日,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案件编号HCCW363/2019)委任破产管理处作为公司临时清盘人。此后于2020年6月15日,香港高等法院颁令委任安永企业财务服务有限公司的顾智心女士及顾智浩先生为公司的共同及各别清盘人。

根据共同及各别清盘人所获消息,于2020年6月1日,公司停止作为大湾区聚变力量(01189.HK)的主要股东,理由为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的得普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大湾区1.48亿股股份,约为大湾区已发行股本18.71%,被一间证券经纪公司以每股0.2港元强制出售,总代价为2953万港元。

该强制出售是根据得普与该证券经纪公司于2015年2月16日签订的保证金客户协定而产生。于强制出售后,公司不再为大湾区主要股东。此后,公司透过其全资附属公司所持剩余84.3万股股份(相当于大湾区已发行股本约0.1%),已经一间证券经纪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以市场均价每股港元0.21274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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