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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盈集团控股(00766.HK):法院判决吉林瑞信偿还贷款本金3100万元及利息

2020年12月04日 07时11分

格隆汇 12 月 4日丨中盈集团控股(00766.HK)发布公告,有关针对一项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吉林市瑞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吉林瑞信”)的索赔,就有关吉林瑞信(作为借款人)未能根据由一名独立第三方(“原告”)(作为贷款人)与吉林瑞信订立的若干贷款协议向原告还款而引起的贷款协议纠纷。吉林瑞信于2020年12月3日收到了法院针对该诉讼而作出的判决,其中包括:

1.吉林瑞信应在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未偿还贷款本金额人民币3100万元及贷款利息(根据2014年11月1日的贷款本金额人民币3100万元起计,直至实际还款日期止,每月利息为1.5%,其中先前支付的利息人民币800万元可从该利息扣减)予原告;2.吉林瑞信承担诉讼费用及担保费用分别为人民币30.56万元及人民币5000元;及3.吉林瑞信有权在收到该判决后的15天内向吉林省吉林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公司已咨询其中国律师法律顾问并将向高等法院上诉。公司将适时刊发公布以向股东更新上述事项的任何重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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