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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金股份(603995.SH):董事会通过关于豁免股东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

2020年12月02日 19时57分

格隆汇 12 月 2日丨甬金股份(603995.SH)公布,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弘盛投资、协同创新发来的《关于申请豁免股份自愿锁定相关事宜的函》。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经公司核查,弘盛投资、协同创新符合《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两位股东提请豁免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所作出的股份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于20201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股东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关联董事史钊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亦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豁免自愿性承诺的原因以及依据:202036日,中国证监会颁布了《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017]。经弘盛投资、协同创新申请,又经公司核实,两位股东适用《特别规定》相关条款。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规定,弘盛投资、协同创新提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豁免上述自愿性承诺的相关事项。

次豁免股份锁定承诺事项意在贯彻落实《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促进上市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此次豁免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此次申请豁免承诺为股东在公司上市时自愿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不违反《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因此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额外的负担或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