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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发国际集团(01908.HK)附属益悦与建发房产订立可续期借款合同

2020年12月01日 22时37分

格隆汇 12 月 1日丨建发国际集团(01908.HK)宣布,于2020年12月1日,公司、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益悦")及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建发房产")订立可续期借款合同。根据可续期借款合同,建发房产同意向益悦授出本金额为人民币95亿元的贷款额度。建发房产将透过抵销建发房产向公司提供的等额股东贷款履行其提供该贷款的责任。该贷款的初始年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所颁布的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x(1+增值税率)。若未来增值税税收政策允许利息支出抵扣进项税,则该贷款的利率将调整为五年期以上LPR。该贷款的利率将每六个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上一个月发布的最新五年期以上LPR更新。

根据可续期借款合同,该贷款的初始期限为10年,以后每5年为一个延期期限,即于可续期借款合同日期起计满10年当日,益悦可选择偿还本金额及利息或将全部或部分还款再延期五年。在后者情况下,益悦仍可选择将全部或部分还款延期五年,直至益悦偿还全部未偿还本金及利息为止。益悦每次选择延期偿还全部或部分款项时,该贷款的年利率将增加3%,直至其达至10%为止。益悦有权於可续期借款合同日期起计满三年当日起任何时间提前赎回全部或部分未偿还本金并结算对应利息。该贷款的利息应根据有关适用规定于所得税前扣除。

公告称,该贷款将用于益悦的业务发展。董事相信,订立可续期借款合同将对集团的整体融资有利:(i)该贷款的初始利率乃参考类似贷款的市场利率水平厘定,且该贷款的利率优於独立第三方融资机构所提供的利率;(ii)由于有权延期偿还该贷款全部或部分本金及利息,该贷款将确认为公司权益,同时亦将降低公司负债,公司得以更灵活调整其资本架构;及(iii)该贷款并无要求公司抵押或担保其任何资产或提供任何保证(独立第三方融资机构通常於提供类似贷款时会有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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