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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000850.SZ)递交民事起诉状 判令准许公司查阅新疆利华2019年度会计账簿和凭证

2020年11月25日 22时39分

格隆汇 11 月 25日丨华茂股份(000850.SZ)公布,之前公告披露,公司202042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定向减资方式处置新疆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利华”)30%股权(退股减资总价款为人民币21004.16万元)。2020421日,公司新疆利华签订了《定向减资协议》,根据新疆利华提供的工商变更通知书显示,上述股权变更登记事项于2020630日办理完成,公司已收到上述全部股权处置款。

近日公司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州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止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诉讼受理回执。

诉讼请求:1判令准许公司查阅新疆利华2019年度会计账簿(包括会计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和会计凭证(含记账凭证、相关原始凭证及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入账备查的有关资料)

2、本案诉讼费用由新疆利华承担。

诉讼原因:20207月,新疆利华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2020年度第七期超短期融资募集说明书》,为发行本次超短期融资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聘请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其及新疆利华进行了财务审计,该所于2020510日出具了《新疆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1911日至20191231日止)》(信会师报字【2020】第ZG211609号),该报告载明:新疆利华总资产1,248,255.18万元,总负债1,127,855.54万元,净资产120,399.64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06,621.57万元,净利润40572.3万元。同时,202073日,新疆利华召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IPO)项目启动大会,会上,新疆利华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亦介绍公司“2019年实现销售收入100.66亿元,净利润4.10亿元,年末总资产124.05亿元”。

公司定向减资新疆利华30%股权审计评估基准日2019930根据公司与新疆利华共同委托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论,新疆利华2019年截至930日的净资产(合并口径)审计值为29,365.70万元,净利润为-4.40亿元,而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论及新疆利华介绍2019年度末净资产120,399.64万元,净利润为4亿余元,审计基准日仅相差三个月,但新疆利华净资产却激增9亿余元,净利润也增加8亿余元。公司有理由怀疑新疆利华在与公司共同委托审计时隐瞒了相关财务数据,侵犯了公司作为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严重影响了公司合法持有股份的权益价值。故,202010月,公司委托律师书面要求查阅被告会计账簿,但新疆利华也委托律师回函明确予以拒绝。为此,只得诉诸院,请求依法审理,并判决支持公司诉讼请求。

公司投资新疆利华基本情况:2010 1214日,华茂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受让新疆库尔勒利华棉业有限责任公司35%股权的议案》投资5860.94万元(实际投资5651.14万元)受让自然人张齐海持有的新疆库尔勒利华棉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利华前身)35%股权,受让完成后新疆利华注册资本5000万元,华茂股份持有35%2016 8 28 ,华茂股份六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新疆利华棉业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投资7,255.32万元对新疆利华增资,增资后新疆利华注册资本8500万元增加至15786万元,华茂股份持有30%截止2019930日,华茂股份合计投资新疆利华12906.46万元,持有30%股权。

公司退出新疆利华的原因:近年来,新疆利华短期内出现高额举债扩张经营的情形,与公司运营理念存在极大分歧,数据显示其资产负债比率过高,201620172018年资产负债率分别达:79.48%91.19%90.82%,截止20181231日的负债总额高达72.70亿元,经营风险较大。新疆利华所有融资均由其第一大股东新疆利华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全额担保。

2019年初,公司接新疆利华的通知,根据新疆国资监管的要求新疆中泰集团向新疆利华提供贷款担保的同时,要求其他股东也同比例提供担保,本公司作为公众上市公司,几十亿元的担保风险巨大,无法提供如此高额担保

公司风险防范方面考虑,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定向减资方式处置新疆利华30%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