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 11 月 25日丨*ST中南(002445.SZ)公布,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的公告》: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无锡中院”)根据公司的申请,于2020年11月24日(“立案日”)裁定受理中南文化重整申请【民事裁定书(2020)苏02破申10号】,并指定江苏神阙律师事务所、江苏正卓恒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合体担任中南文化管理人(“管理人”)。
2020年11月25日公司收到管理人发来的《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债权申报须知》。
为保障债权人权益,债权人应当在无锡中院规定的申报期限(法院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前完成债权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