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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老窖(000568.SZ):泸州市国资委拟将所持兴泸集团10%股权无偿划转给四川省财政厅

2020年11月25日 17时17分

格隆汇 11 月 25日丨泸州老窖(000568.SZ)公布,公司于10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部分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充实社保基金的提示性公告》根据《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第一批)的通知》(泸市财建二科〔2020118号),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泸州市国资委”)拟将所持11.1193股“泸州老窖”国有股(泸州市国资委所持我公司股1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8%)以及所持公司控股股东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老窖集团”)10%股权无偿划转给四川省财政厅,由四川省财政厅代社保基金持有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国有股权划转手续尚未办理完成

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老窖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泸州市兴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兴泸集团”)转发泸州市国资委《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第二批)的通知》(泸市财建二科〔2020139号),主要内容如下:根据《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关于划转市县国有企业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第批)的通知》(川财资〔2020114号)的要求,泸州市国资委拟将所持兴泸集团10%股权无偿划转给四川省财政厅,由四川省财政厅代社保基金持有。

两批国有股权划转完成后,泸州市国资委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将由111.1930万股变更为100.0737万股,持股比例由0.08%降为0.072%,持有老窖集团和兴泸集团股权比例分别100%降为90%;四川省财政厅将直接持有我公司股份11.1193万股,持股比例为0.008%持有老窖集团和兴泸集团股权分别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