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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联合(600358.SH):法院驳回孙贵云的诉讼请求

2020年11月15日 19时03分

格隆汇11月15日丨*ST联合(600358.SH)公布,2019年11月21日,国旅联合收到江宁法院送达的孙贵云就南京国旅联合汤山温泉开发有限公司(目标公司)股权转让纠纷起诉公司的相关诉讼文书及证据材料。

2020年11月12日,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7日出具的《民事判决书》。根据江宁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法院认为原告与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约履行。

关于被告国旅联合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实,导致目标公司股权价值与实际严重不符,构成违约的问题,法院认为国旅联合不存在信息披露不实等违约问题,原告的主张没有事实依据。另,目标公司与第三人的土地相关协议仅在争议之中,双方尚未确定应当转让的土地面积,孙贵云以《补充协议》中确定的转让土地亩数扣除相关报告中记载的48.7亩的亩数,按照第三人支付土地补偿款的标准计算损失,亦无依据。

综上,对原告孙贵云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原告孙贵云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9,476元,由原告孙贵云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