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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龙(300029.SZ):以215.68万元转让价将广东博森6000万元债权及衍生收益一并转让予大有控股

2020年10月23日 21时11分

格隆汇 10 月 23日丨ST天龙(300029.SZ)公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对广东博森光能科技有限公司6000万元债权的关联交易议案》。

2014年8月12日,公司与广东博森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博森”)签订《设备采购及供应协议》,约定公司向广东博森供应50台DRZF800高效多晶硅铸锭炉,总货款9500万元。协议签订后,公司如约交付全部设备,广东博森累计支付货款3500万元,剩余货款6000万元未能支付。

2018年6月25日,公司向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常州中院”)提出诉讼,要求广东博森支付剩余6,000万元货款。常州中院于2018年10月23日出具《判决书》((2018)苏04民初257号),判令被告广东博森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天龙光电支付货款6,000万元。

2018年6月25日,公司向常州中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冻结广东博森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财产。2018年7月4日,常州中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18)苏04民初257号),裁定冻结被申请人广东博森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财产。2018年8月15日,常州中院依据该裁定书查封了广东博森在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企业内的机器设备高效多晶硅铸锭炉成套设备32台,该公司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截至2020年10月16日,广东博森尚未支付剩余货款,且广东博森已被多家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为尽快消除保留意见事项对公司造成的负面影响,回收现金流,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为公司后续相关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公司与大有控股有限公司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将公司对广东博森享有的6000万元债权及由于该笔债权所产生的利息等衍生收益一并转让给大有控股有限公司,转让价格按照公司于2020年8月3日通过公开招投标获得的同型号高效多晶硅铸锭炉设备的市场价格,确定为215.68万元,价格公允。公司已履行通知债务人的义务,并已收到债权转让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