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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美药业(300006.SZ):认购对象出具不减持公司股份承诺函

2020年10月20日 21时52分

格隆汇 10 月 20日丨莱美药业(300006.SZ)公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0020114)的要求,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不存在减持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行为或减持计划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本公司作为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控股股东及发行人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方,本公司确认并承诺:

(1)本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前6个月内,本公司未减持发行人股份;

(2)本公司不存在在本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期间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计划;亦不存在本次发行完成后6个月内,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计划;

(3)本公司承诺,本次发行结束后36个月内不会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所持有的本次认购的发行人发行的股票,并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管理办法》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并履行权益变动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

(4)如本公司违反前述承诺而发生减持的,本公司承诺因减持所得的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