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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航空(600115.SH):将客机货运业务长期给中货航独家经营

2020年09月29日 17时59分

格隆汇 9 月 29日丨东方航空(600115.SH)公布,为解决公司的客机货运业务与中国货运航空有限公司(中货航)的全货机业务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自20184月起,公司机腹舱货运业务(指公司及其全部主业子公司的客机腹舱货运业务,下同)长期承包给中货航独立自主经营管理(原客机腹舱承包经营交易”或“客机腹舱承包经营方案)

在新冠肺炎疫情给航空业带来巨大影响的背景下,为一步明确“客改货”(指非常规情况下为补充客机货运运力,将客机使用客运航权执飞不载客货运航班而提供的货运运输服务,包括以客机临时改装货机方式和以客机直接载货方式提供的运力)等非常规情形下客机货运业务的相关业务范围定价方式等,同时考虑到原客机腹舱承包经营交易采用的以评估值为基础的定价机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经公司与中货航协商一致,在不改变双方业务主体、权利义务关系、业务流程等前提下,对客机货运业务(指公司及其全部主业子公司的客机货运业务,下同)范围、定价方式、结算方式等进行调整与优化,将原客机腹舱承包经营方案调整为客机货运业务独家经营方案,由中货航采用独家经营方式,独立自主经营管理公司客机货运业务。2020929日,公司与中货航签署了《关于中国货运航空有限公司独家经营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客机货运业务的协议书》

公司与中货航2020年至2022年各年度客机货运业务独家经营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估上限分别为人民币49亿元、50亿元、52亿元,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

公司将客机货运业务长期给中货航独家经营,是为解决公司客机货运业务与中货航经营的全货机业务之间同业竞争问题的需要;能够在解决原客机腹舱承包经营交易中评估模式局限性问题的同时,满足本公司对客机货运专业化经营的需求,以更加公允、合理的定价方式激励中货航促进本公司客机货运业务的稳步发展和增长;有利于公司集中相关资源专注于经营和发展航空客运业务,提升本公司航空客运主业的经营能力和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