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 9 月 1日丨*ST众泰(000980.SZ)公布,公司于2020年9月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铁牛集团有限公司(“铁牛集团”)的告知函,获悉铁牛集团于近日收到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2020]浙0784破11号)。
铁牛集团于近日收到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2020]浙0784破11号),因申请人铁牛集团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账面资产数额小于负债数额,应认定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是铁牛集团资产多元化且具有核心价值。通过预重整阶段工作,申请人也已具备一定的重整基础。综上,申请人具备破产原因,同时具有重整价值,且有可能通过重整使企业恢复经营,故申请人的重整申请符合受理条件。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裁定如下:
1、受理申请人铁牛集团的重整申请。
2、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担任铁牛集团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