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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百(600857.SH):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及股权被冻结

2020年08月03日 20时56分

格隆汇 8 月 3日丨宁波中百(600857.SH)公布,公司于202083收到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2020)京0174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告(临2020-021)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与公司仲裁纠纷一案,广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广州仲裁委员会(2016)穗仲案字第5753号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向院申请强制执行,院于20200723日立案执行

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权发生冻结的情,具体如下:

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公司股权冻结的基本情况:

公司持有的西安银行9511.2216万股股份,其中9511股于2020730日被冻结,冻结当日收盘价为5.64/股,被冻结的市值为536,420,400

公司发现上述部分银行账户和股权账户,分别于2020727日和2020730日出现异常,之后,公司于202083日收到《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经查实,确认上述账户已被冻结,冻结资产合计5.4亿元,超过被执行标的。

公司的商业零售、理财投资、物业经等业务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已产生了不利影响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涉及上述银行账户、股权被冻结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