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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翔环境(300362.SZ)签订《债务抵偿协议》

2020年07月27日 16时40分

格隆汇 7 月 27日丨天翔环境(300362.SZ)公布,今日收到公司与债权人芜湖长嘉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系公司于2019年10月23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公司与债权人签订<债务抵偿协议>以解决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中债权人13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发放贷款的委托方)、成都亲华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债务抵偿协议》,现将协议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协议签订的背景情况及概述

公司因到期债务不能偿还,2018年陷入债务危机至今,涉及多起纠纷诉讼,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部分资产被查封冻结,产品交付难以按期履行,导致项目违约,正常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审计显示,公司控股股东邓亲华及其关联方对公司合计存在人民币243,101.71万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2018年12月26日,公司债权人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重整申请。

自公司陷入债务危机以来,管理层正积极推进公司进入司法重整程序,引入产业战略投资者完成控股权转让、化解债务风险,通过一揽子方案解决控股股东资金占用问题,尽快恢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为推进公司进入司法重整进程,满足对于切实可行解决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公司的资金占用问题的要求,公司聘请专业团队,并多次组织债权人会议,与主要金融债权人及利益相关方等保持积极沟通,在进入重整前,公司债权人、公司、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企业拟签订附条件生效债务抵偿协议,公司债权人同意,在上市公司重整获得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条件下,豁免或减免上市公司部分债权用于代替大股东偿还其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

今日收到与公司债权人芜湖长嘉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签订的《债务抵偿协议》,在上市公司重整获得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条件下,债权人豁免或减免对上市公司债权中的5,993.82万元债权,债权人代替大股东偿还的债权比例为1:1相应抵偿成都亲华科技有限公司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

协议的主要内容

鉴于:

(1)甲方于2017年10月20日与乙方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翔环境”或“上市公司”)签订了《委托贷款合同》(编号【2017年长城银委字第2017061300000016号】)(以下简称“基础合同”),约定由甲方通过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天翔环境发放委托贷款人民币本金200,000,000.00元(大写金额:人民币贰亿元整)。依据基础合同约定,2017年11月17日,甲方通过华西银行向天翔环境发放委托贷款人民币本金200,000,000.00元(大写金额:人民币贰亿元整)。

(2)截至2019年9月30日,经甲方与天翔环境对账,天翔环境共欠甲方本金200,000,000.00元,利息、违约金、罚息以及其他费用等26,388,400.00元。

(3)天翔环境系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丙方系天翔环境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控制企业,系主要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主体。

(4)根据天翔环境2018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天翔环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天翔环境合计存在人民币24.31亿元资金占用情形。天翔环境拟通过司法重整一揽子解决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问题以及上市公司的债务问题。

(5)为推进天翔环境司法重整进程,甲方同意,在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天翔环境司法重整之日,甲方将豁免或减免对上市公司上述债权中的59,938,200.00元(其中本金33,549,800.00元,利息、违约金、罚息以及其他费用等26,388,400.00元),该等豁免或减免金额将由丙方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或全部用于抵偿丙方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若部分抵偿的,则剩余部分金额作为甲方对乙方的债务豁免,形成债务豁免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