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 7 月 16日丨北控清洁能源集团(01250.HK)公告,于2020年7月16日,(i)普通合伙人(信达资本及延安投资)与天津北清(公司附属公司)及中国信达(作为有限合伙人)就成立基金订立合伙协议;及(ii)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就(其中包括)基金建议投资订立合伙协议补充协议。
基金指延发北控信能(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一间根据中国法律成立有限合伙企业,其名称须待中国相关注册机构批准后方可作实。
延安投资为一间根据中国法律成立有限公司,主要于中国从事提供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服务及谘询服务。延安投资最终实益拥有人为延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信达资本为一间根据中国法律成立有限公司,主要于中国从事提供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服务及谘询服务。中国信达间接全资拥有信达资。
中国信达为一间根据中国法律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其H股及优先股于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1359及4607),主要从事不良资产经营业务,并通过其多元化的业务平台向客户提供量身定制的金融解决方案和差异化的资产管理服务。
清洁能源业务为集团 核心发展业务。集团不时探索与集团发展重心相符之潜在投资机会,且已于过往以有限合伙企业及 基金合伙人形式订立其他投资。经考虑集团与中国信达及普通合伙人合作成立基金将继续为集团提供额外资金来源,集团能够加强其于清洁能源业务长远业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