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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民百(600738.SH):元明控股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将成为公司实控人

2020年06月24日 16时44分

格隆汇 6 月 24日丨兰州民百(600738.SH)公布,2020年6月24日,公司的控股股东红楼集团与元明控股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转让方同意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依法将其持有的兰州民百约1.55亿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协议转让给元明控股。

同时,双方约定,在股份转让完成过户登记后,红楼集团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约7726.91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9.99%)所对应的表决权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委托为元明控股行使;红楼集团将永久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上市公司约2.03亿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26.30%)的表决权,亦不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该等股份的表决权。

此次交易前,控股股东红楼集团持有上市公司约4.35亿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56.29%。朱宝良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此次交易完成后,元明控股成为上市公司单一拥有表决权份额最大的股东,即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