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烨星集团(01941.HK)部分行使超额配股权及超额配股权失效

2020年04月05日 19时15分

格隆汇4月5日丨烨星集团(01941.HK)发布公告,招股章程以及分配结果公告所述的超额配股权已由稳定价格操作人(代表配售包销商)于2020年4月3日部分行使,涉及合共531万股股份,相当于为促使归还部分根据借股协议向盛达丰控股有限公司借入的股份(用于补足配售中的超额配售)而行使任何超额配股权前根据全球发售初步可供发售的发售股份总数约5.31%。超额配股股份将由公司以根据全球发售每股发售股份的发售价每股股份1.56港元配发及发行。

全球发售的稳定价格期间已于2020年4月5日(即递交公开发售申请的截止日期起计第30日)结束。未获稳定价格操作人(代表配售包销商)行使的部份超额配股权已于2020年4月5日(星期日)(即递交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后第30日)失效。

董事确认,紧随稳定价格期结束后,公众所持已发行股份数目将符合上市规则第8.08(1)条所规定的最低百分比,而公司将继续遵守公众持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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