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事件详情

珈伟新能(300317.SZ):控股公司签署电动车锂电池销售合同已到期 电池订单实际交付300只

2020年02月07日 17时39分

格隆汇2月7日丨珈伟新能(300317.SZ)公布,公司下属控股公司珈伟隆能固态储能科技如皋有限公司(2019年1月更名为“珈伟隆能固态储能科技如皋有限公司”,“珈伟隆能”)于2018年6月与无锡中莹工贸有限公司(“中莹工贸”,现更名为“江苏中锂车业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电动车电池系统购销合同》,中莹工贸将从珈伟隆能采购两款型号的电动车锂电池系统,数量合计20万只,合同金额为4.32亿元,双方约定将在一年内完成全部产品交付。

截止目前,中莹工贸下发电池订单1200只,实际交付完成300只。交付执行未达预期的原因有:

1、2018年度受国家去杠杆等一系列政策调控影响,中莹工贸投资方因为资金紧张导致投资资金未到位,从而影响其业务的发展。对于珈伟隆能前期交付的电池产品,中莹工贸未能按时付款,珈伟隆能出于风险控制的考虑暂停了后续订单交付。

2、2018年电动车新国标征求意见稿出台,2019年4月正式执行,所有电动车辆必须符合新国标并且产品通过国家3C认证才能上路。而中莹工贸的产品尚未通过国家3C认证,导致产品未能如期交付给用户。

从2018年6月份签订合同后,公司从项目立项到开发用了3个月的时间,已经交付300只给客户使用。从客户试用情况来看,产品性能、品质等指标均达到预期目标。

目前合同已到期,相关合作自然终止。对于合同未能按预期履行,根据约定,双方没有违约责任。此次合作终止对公司未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