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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厦华(600870.SH):法院裁定嘉兴融仁所持7241.6万股的所有权及相应其他权利归买受人深圳力信达

2019年12月25日 16时18分

格隆汇12月25日丨ST厦华(600870.SH)公布,2019年12月25日,公司收到力信达发来的《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沪0115执15669号)和《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拍卖成交确认书》。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就此次公开拍卖嘉兴融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241.6万股股票事宜出具了相关裁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解除对被执行人嘉兴融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870)无限售流通股7241.6万股的质押登记。

(二)被执行人嘉兴融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870)无限售流通股7241.6万股股票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归买受人深圳市力信达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FGU99T)所有。该股票财产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深圳市力信达科技有限公司时起移转。

(三)深圳市力信达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FGU99T)可持本裁定书到财产管理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此次拍卖的7241.6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3.84%,如最终成交并完成股权过户,嘉兴融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只持有公司2029股股权。公司单一持股第一大股东将发生变更,但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