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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厦华(600870.SH)控股股东所持5901.84万股被司法冻结

2019年12月23日 15时39分

格隆汇12月23日丨ST厦华(600870.SH)公布,经公司了解,因(2019)京03财保186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公司控股股东赣州鑫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约5901.84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已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16日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为三年,自2019年12月16日起至2022年12月15日止。此次冻结包括孳息(指通过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

截至公告日,赣州鑫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917.37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31%;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量为5901.84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74%,占公司总股本的11.28%;被司法冻结59,018,396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99.74%,占公司总股本的11.28%。

截至公告日,赣州鑫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春芳、王玲玲、德昌行(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1.33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5.44%。处于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状态的股份总数为9518.8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19%,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7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