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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瑞沃能(300116.SZ):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确定重整投资人为常德中兴

2019年12月10日 21时30分

格隆汇12月10日丨坚瑞沃能(300116.SZ)公布,重整程序中,经过多轮协商和洽谈,2019年12月10日,坚瑞沃能、管理人与常德中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常德中兴”)签署《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重整投资协议》”),确定常德中兴为坚瑞沃能此次重整的重整投资人。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常德中兴及其指定的财务投资人将作为重整投资人参与坚瑞沃能重整,协助坚瑞沃能完成重整目标。

(二)由重整投资人通过坚瑞沃能出资人权益调整程序有条件受让坚瑞沃能

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形成的股份17.34亿股,并收购坚瑞沃能6.1亿元债权类资产,共向坚瑞沃能提供7.1亿元资金。

(三)此次重整投资按照以下路径执行:

1、该协议生效后次日,常德中兴向管理人支付0.4亿元重整投资保证金。

2、常德中兴制作并向管理人提交《重整计划经营方案建议稿》,管理人应当根据该协议内容以及常德中兴提交的《重整计划经营方案建议稿》制作《重整计划草案》,在通报常德中兴、坚瑞沃能认可后向西安中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

3、2019年12月30日前召开债权人会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召开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4、2019年12月31日前,管理人申请西安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

5、管理人监督坚瑞沃能执行《重整计划》:全体投资人在2019年12月26日前向管理人支付重整投资款(包括认购转增股份和债权对价)不少于3.55亿元(含已支付的0.4亿元重整投资保证金);在2020年3月31日前支付剩余全部重整投资款(包括认购转增股份和债权对价);管理人办理股票转增登记手续,向全体投资人指定账户交付转增股份;管理人向债权人支付债权受偿资金和资产。

6、坚瑞沃能及管理人知悉:为保证坚瑞沃能治理结构稳定,坚瑞沃能目前股东郭鸿宝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股份不得主动转让,即不得在未与常德中兴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主动减持股份,郭鸿宝亦需积极与其质权人保持沟通,避免其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被动减持。

常德中兴的委派代表及其核心团队拥有多年锂电池产业链相关业务经验,对该行业有深刻的理解和长远的战略眼光,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常德中兴作为投资平台,2012年投资创办了湖南中锂新材料有限公司,主要研发、生产锂电池隔膜材料,该公司于2017年9月被上市公司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7亿元的价格收购。目前,常德中兴仍广泛布局锂电池等新能源行业,其对公司的投资将有助于公司对现有的电池业务进行整合、优化和升级,从而为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发展起到尤为积极的作用。

此次重整投资协议的签订是坚瑞沃能重整程序的必要环节,管理人将根据重整投资协议、坚瑞沃能实际情况及其他与重整投资人、债权人、出资人的沟通情况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法院及债权人会议,法院将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