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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002705.SZ)子公司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019年11月19日 20时05分

格隆汇11月19日丨新宝股份(002705.SZ)公布,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滁州东菱在《滁州市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试行)》的规定时限内取得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工业项目审批、核准文件,并于近日与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宗地编号:341102009004GB00118;地块位置:滁州市城东工业园扬子路与杭州路交叉口西南侧;出让面积:251,483平方米;宗地用途:工业用地;使用年限:50年;出让价款:人民币4225.00万元;地价款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宗地规划条件:主体建筑物性质:厂房;附属建筑物性质:办公及生活设施用房;建筑容积率不低于1.20;建筑密度不低于40%;绿地率不高于15%;其他土地利用要求应符合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滁开规通字2019002号)和滁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滁土公告字[2019]6号)文件要求。

根据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规划,该土地将主要用于滁州东菱的技术体系建设(包括产品研发中心等)、生产自动化建设及产品线发展的产能扩充,提升滁州东菱的产品研发能力及生产自动化水平,满足其未来发展的产能需求。项目建成后,将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实现有质量的增长,成为全球知名的、最具竞争力的小家电企业的发展战略的实施。

公司以自筹资金参与竞买该宗土地使用权,是基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可以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需求,有利于完善公司产业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为公司经营业绩的稳步提升提供新的增长点,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