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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琦强获核准担任新华保险(01336.HK)董事

2019年08月21日 16时34分

格隆汇8月21日丨新华保险(01336.HK)宣布,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银保监局《北京银保监局关於李琦强任职资格的批覆》(京银保监覆[2019]632号)及《北京银保监局关于刘崇松任职资格的批覆》(京银保监覆[2019]636号),北京银保监局已核准李琦强担任公司董事、刘崇松担任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

同时,经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及公司选举产生的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中,具备任职资格的监事已达4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会组成人数要求,第七届监事会依法正式组成。李琦强担任公司董事的任期自2019年8月16日起至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刘崇松担任公司监事的任期自2019年8月16日起至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第七届监事会依法成立后,毕涛作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届满退任公司监事,毕涛确认其与董事会及监事会之间并无任何意见分歧,及并无任何有关其退任而需要通知公司股东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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