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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黄金(01787.HK):拟"三供一业"分离移交 涉资产价值4391.14万元

2019年03月13日 22时27分

格隆汇3月13日丨山东黄金(01787.HK)公布,山东黄金“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中涉及三山岛金矿、焦家金矿、新城金 矿矿区供暖及物业服务移交给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 的山东黄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

公司涉及"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下属企业有山东黄金矿业(莱州)有限公司三山岛金矿、山东黄金矿业(莱州)有限公司焦家金矿、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城金矿、山东黄金矿业(玲珑)有限公司、山东黄金归来庄矿业有限公司5家企业,职工家属区共计13,126户。

根据鲁政办发〔2016〕76号文件规定,接收单位应由企业所在地政府负责协调落实,接收单位为国有企业或政府机构的,依据财企〔2005〕62号文规定,对分离移交涉及的资产实行无偿划转,由国资监管机构直接出资企业审核批准,并按照协议约定的移交日的账面金额,编制清单进行移交。目前,分离移交工作已明确了接收单位,且与接收方达成移交意向,分离移交涉及移交资产账面净值4,235.81万元、需报废资产账面净值214.14万元。

按照财企〔2005〕62号文件要求,根据属地政府协调接收方的情况采用转让方式不同,本次移交涉及无偿划转至政府指定国有接收单位的资产账面净值2444.46万元,其中供水资产账面净值826.60万元;供电资产账面净值689.54万元;供暖资产账面净值30.52万元;物业资产账面净值758.51万元,维修基金139.29万元;协议转让至山东黄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资产账面净值1791.35万元,按资产评估价值1946.68万元转让。合计转让资产价值4391.14万元。

本次分离移交需对相关基建工程及管路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按照鲁政办发〔2016〕76号文件及山东省分离移交维修改造标准,与接收方确定了维修改造费用636.92万元。

按照国办发〔2016〕45号和鲁政办发〔2016〕35号文件,由政府和移交企业共同承担"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涉及的成本费用支出,山东省政府通过财政补助资金形式,对山东黄金符合标准的维修改造项目,按照不超过中央财政对央企的改造标准(即供水0.58万元/户、供电0.92万元/户、供热(气)0.95万元/户、物业管理0.75万元/户)的30%予以拨付补助资金,共计1470.77万元。

本次分离移交完成后,公司不再承担相关费用,有利于公司减轻负担,集中精力发展主营业务,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相关"三供一业"资产转让移交后,公司相关职工家属区将实施社会化管理,有利于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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