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事件详情

雷士照明(02222.HK):中国证监会对执董王冬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019年03月01日 16时56分

格隆汇3月1日丨雷士照明(02222.HK)公告,董事会最近获悉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对德豪润达(002005.SZ)、王冬雷及李华亭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王冬雷现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并兼任德豪润达董事长。李华亭为公司前任非执行董事(2019年2月28日辞任),并曾任德豪润达总经理。

公告表示,根据广东证监局出具的第[2019]1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基于对德豪润达开展的现场检查,广东证监局决定就德豪润达违反中国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若干监管规则行为向其出具警示函,包括(i)有关所收到政府补贴、关联方交易及被划扣募集资金若干信息披露规定;(ii)有关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若干审批及信息披露规定;(iii)有关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若干规定;及(iv)有关内幕消息知情人登记管理若干规定。

根据广东证监局出具的第[2019]4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基于对德豪润达开展的现场检查,广东证监局认为王冬雷作为德豪润达董事长未能就德豪润达的上述各违规行为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并对此负有责任,并决定对王冬雷出具警示函。

根据广东证监局出具的第[2019]5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基于对德豪润达开展的现场检查,广东证监局认为李华亭作为德豪润达时任(代)总经理未能就德豪润达违反中国证监会若干监管规则的行为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并对此负有责任,包括(i)有关所收到政府补贴及关联方交易若干信息披露规定;及(ii)有关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若干审批及信息披露规定;并决定对李华亭出具警示函。

相关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