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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虚增净利近2600万 嘉澳环保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格隆汇12月9日|嘉澳环保(603822.SH)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A股简称将变更为ST嘉澳。停牌日期为2025年12月10日,实施起始日为2025年12月11日。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尽快消除不利影响,并在满足条件后争取尽快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指出,经查明,嘉澳环保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2022年虚减营业成本约1344.42万元,虚减财务费用约576.7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约1921.17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28.91%,虚增净利润约1525.82万元、占当期披露净利润绝对值的49.06%;2023年虚减营业成本约1355.8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约1355.82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63.72%,虚增净利润约1044.14万元、占当期披露净利润的200.38%,且2023年净利润由亏损转为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