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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山(600332.SH):拟分拆子公司广州医药H股上市

2020年09月30日 17时48分

格隆汇 9 月 30日丨白云山(600332.SH)公布,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上市方案的议案

(一)发行主体: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医药”)

(二)上市地点:本次发行选择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主板作为上市地

(三)发行股票种类: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

(四)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五)发行对象:本次H股发行的发行对象包括参与香港公开发售的香港公众投资者、参与国际配售的国际投资者、中国境内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以及中国境内经监管机构批准或者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可以进行境外投资的投资者。

(六)发行时间:本次H股发行将在广州医药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并上市,具体发行时间由广州医药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境外资本市场情况和境内外监管部门审批进展情况决定。

(七)发行方式:本次H股发行采取发行新股的方式,包括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根据国际惯例和资本市场情况,国际配售将依据美国1933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S条例进行的美国境外发行。

(八)发行规模:本次H股发行的初始发行规模为不超过紧接发行后经扩大后总股本的25%(超额配售权行使前),并授予全球协调人不超过上述H股初始发行规模15%的超额配售权。预计发行总规模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27.71%。其中,实际发行的总规模、超额配售事宜及配售比例,将根据广州医药的资本需求与境内外监管机构的沟通情况和发行时境内外市场具体情况,由广州医药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监管机构批准及市场情况确定。

(九)定价方式:本次H股发行价格将在充分考虑广州医药现有股东整体利益、投资者接受能力以及发行风险等情况下,根据国际惯例,结合发行时境外资本市场情况、广州医药所处行业的一般估值水平以及市场认购情况,并根据路演和簿记的结果,由广州医药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和本次发行的全球协调人共同协商确定。

(十)募集资金用途:将根据广州医药股东大会及/或其董事会届时审议批准的用途确定。

(十一)申请已发行的境内未上市股份转换成H股: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市地有关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及要求的条件下,广州医药拟在本次H股发行前或上市后,视与持有广州医药境内未上市股份的股东协商情况,择机向监管机构申请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全部或部分境内未上市股份到香港联交所上市流通。

(十二)议案有效期:有效期限为24个月,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